发布时间:2023-11-15 编辑:小编
爱若能长久
我愿随君而去
若花凋落
何苦何来求
血珠滴下
无也放血流窜
我也逆天而行
只愿一心人
白首不相离
万物瞬息千变
血色依然笼罩大地
忘川河边见
彼岸花开一千年
曾与你擦肩而过
可又忘却红尘
世事皆变无幻
悲恨痛苦
轻吹不见
若有来世
愿换你永恒的生命
哪怕永不入轮回
亲爱的,我的初恋,我的第一个暗恋对相,青春,总有太多年少轻狂,懵懵懂懂,不真实的幻想。现在,初二己经过了,初三即将到来,我们之间,最后,还差一声再见。跟你说了声再见,以后再在学校见了面,我们就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了。初二的二个学期,我追逐着你的脚步,可你却从未正眼看过我,初三了,分班了,我也该学会放手了。再见,我曾经喜欢过的人,再见了。
欧叶
写下这封信,欧叶闭上眼,舒了一口气。这是一封寄不出去的信,因为,我喜欢的那个人,从来没把我的喜欢放在眼里,有好多次,鼓起了勇气,写下简单的四个字,来表达我的心意,他却总是撕了。看一眼,就撕了。我从来没放在心上。有时候,我还会暗自庆幸。幸好,只是普通的喜欢,不是爱。
这就是欧叶的青春,想做什么,就做什么,拿得起,就放的下。一纸寄不出去的情书,给初二画上一个句号。
分了班,注定分不到一起,但是,在新的班级。新的缘分,让欧叶和他们走到了一起。
学霸谢政财,美丽高贵的格格,爱抄作业的学生会干部郭峰,看起来傻傻的刘威,阳光的大男孩曾杨。
新的班级,这些人陪伴在身边,一起读书,下课偶尔说说话。在这样的一个氛围下,在这样的一个集体中。偶尔,我会感到一直温软,这样的一个集体中,偶尔也不会太孤单。
组与组之间的竞争,让我们互相了解,互相努力,互相进步。
其实,我有时老会想,读书苦读书累,读书还要交学费,还不如当个混混,又有钱又有钱的。可每当我在家念这句话时,妈妈爸爸总是讥讽我说:你这是异想天开,谁告诉你混混就有钱了。
仔细想想,也是,混混也不一定有钱,按照小说上写的,过的那就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。
不过欧叶以前还真挺向往那这日子的,至少,没有作业要做,不必要耗费脑细胞去想一些,难得要死的数学题。更不要,每天担惊受怕的看老师的眼神过日子。
再不过也依旧是以前了,过去的事了,现在,我生活已经麻木了,麻木懂不懂,有时真想昂扬对天呐喊:考试什么的都去死吧,作业什么的都是浮云啊!
我以前也确实这么做过,曾经在露天的天台上疯狂的唱,考试什么的都去死吧。考试什么的都去死吧
我要回家 做我的梦想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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