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冰火两虫天

来源:掌读

状态:已完结

作者:草履虫

主角:烂仔,云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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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崇尚攻击的虫人而言,愈合技只是一项提不上台面的附属技能,毕竟就算一个虫人愈合能力再强,但若心脏部位受到攻击,仍然无法存活下去。有时间磨练愈合,还不如狠下功夫修炼力量和速度。阿烂不一样,别人三岁就搞定的潜行技他可以十三岁还没学会,别人六岁就学通的骨节攻杀他可以十六岁还没学全,但是愈合技却是自出娘胎起就玩命地练。如果稍微迟点的话,他的命肯定会被那个家伙玩死。

这些年,他几乎什么战技都没学会,如果自认倒数第二,还没有人敢争倒数第一。唯一的选择,就是常年如一日地重复着受伤愈合的故事,直到心脏、肝脏以及体内任何一个重要器官都学会自我调节保护的能力。

换句话说,他的愈合能力是被那个家伙揍出来的。

凌晨,族落广场人声鼎沸。

“让火燃烧,让叶飘起,让我们以热血和生命播种火叶!”广场中央的火叶树,血红的叶子就像熊熊燃烧的火焰,将三百名宣誓的虫人青年激动的脸庞映得通红。

火叶树虽然是迷雾沼泽很常见的一种落叶乔木,但几百年来被火叶虫族视为圣树,代表着火一样燃烧不灭的精神和永不放弃的坚韧意志。

自这一刻起,这些青年正式成为火叶虫族的新一代战士。接下来,以十人为小队,在一名前辈战士的率领下,进入迷雾沼泽开始狩猎试练。

分配到白骨岗的十名青年噤若寒蝉,除了让人恐惧的狩猎区,更重要的是头一次近距离接触全族第一勇士。

那个像高山一样存在的人物。

野生的原始族落,战斗力是评价族人地位的唯一标志。那个家伙就是族内上一届命名会上战力排名第一的勇仔,十六岁之前闯下的功绩足够让大部分六十岁的族人自叹弗如。为了彰显他的勇武和荣耀,特意命名为金钢仔,寓意是“像金子一样赤诚、像钢铁一样强悍”的勇士。在金钢的率领下,族人的地盘扩大了三倍,一个月前更从最大的对头血皮部落夺下了猎物丰美的白骨岗,让他的声誉提高到一个新台阶,成为下届族长呼声最高的候选。

金钢冷漠地俯视着小组成员,就像俯视着不起眼的小石子。旭日将他魁梧的身躯勾勒得更加挺拔,铁青的脸上洋溢着一抹奇特的光彩。

十名青年屏气凝神,听候全族第一勇士的训话。

金钢紧抿的嘴唇吐出了十个字,“火叶需要战士,不是废物。”

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是废物,大家挺直胸脯,紧跟在金钢背后,冲向旭日升起的方向。

除了一个人,那家伙缩着脖子,不知从哪里找了顶毡帽扣在后脑勺上,活像一头没睡醒的癞皮熊,磨磨唧唧跟在最后。

“阿烂,你没事吧?大热天戴帽子,不怕捂出毛病来?”

说话的人彬彬有礼,音调很细,是一个长相清秀得让许多女孩子都嫉妒的少年。他名字叫阿光,是老族长的独生子,平日像珍珠一样呵护在掌心里。可惜由于天生体质虚弱,阿光的战技勉强达到平均线,委实算不上什么好手。就算阿烂想破脑袋,也搞不通向来护短的老族长竟舍得让宝贝儿子进入白骨岗冒险。或许,这也是老族长同意那个家伙亲自担任这支小队训练师的缘由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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